在此提醒各位開業負責人的會員醫師們:
再度提醒:花蓮縣112年度「基層醫療機構診所督導考核」,請各診所 於112年3月31日前寄回 自填督導考核表( 總共四張-督考表.病人安全自評表 . )及抽查資料( 如收據、自費同意書及門診表 )
特殊推廣及宣導項目:
配合口腔健康司政策請診所協助張貼口腔預防保健相關宣導單張,供民眾參閱。
已實施電子病歷的診所 應於112年7月18日前 檢送 資訊廠商契約書 與 驗證通過證明文件 函文 衛生局備查。
備註:相關表單及公文已於112/1/13掛號寄出,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衛生局醫政科盧小姐。
再次提醒:
要繳交的表格有三種共四張。
要附的抽查資料有三種:1.健保收據2.自費同意書3.門診時間表(如果約診卡上面印有門診時間,可以用約診卡取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