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,有關「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
改善計畫」修正之附表2及附表5執行日期,自113年4月1日起適用
,請轉知所屬會員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健癌字第1130000712A號函如附件。
二、修訂之「附表2『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服務檢查紀錄結果表單—
大腸鏡確診結果』」及「附表5『口腔黏膜檢查服務檢查紀錄結果表
單—口腔黏膜病變個案複檢(確診)結果』」內容,訂於113年4月1日
起於「癌症篩檢與追蹤管理資訊整合系統」進行調整,請執行計畫之
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自前開日期起,依修正之附表規範內容進行上傳。
三、口腔癌項目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02-85907875;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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