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,自114年1月1日生效,詳如說明段


 1.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27日衛部口字第1132061533C號令。
二、本次修正內容包含整併各服務項目及辦理方式,明訂口腔黏膜檢查服務的內容,將補助金額由130元提升至250元,並規範執行人員資格、服務對象、時程及相關作業流程。詳細規定見第五點附件3、附件4及附錄4。
 
2. 自114.1.1起 塗氟不需帶兒童健康手冊 ,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1-3。
3. https://www.cda.org.tw/cda/oral_health_detail.jsp?ocid=3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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